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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江区2022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19 来源:网络

关于印发松江区2022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松江区2022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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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沪松卫〔2022〕57号

  

关于印发松江区2022年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计生部门:

  

现将《松江区2022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松江区2022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残联联合下发的(沪卫计家庭〔2014〕16号)《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扶助工作的通知沪松卫规〔2020〕2号精神,拟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赠送一份商业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险对象

  

保险涉及松江户籍的四类人员:

  

一类是持有《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的人员。

  

二类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经认定的人员。

  

三类是22周岁以内(2000年12月1日后出生),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有以下四种特殊情况的:

  

1.独生子女家庭其父母有一方或者双方亡故(依据死亡证明);

  

2.独生子女家庭其父母有三级以上或者轻度以上残疾的(依据残疾证或者区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3.独生子女或其父母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尿毒症透析、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依据病历证明)。

  

四类是本人年龄在60周岁以内(1962年10月31日后出生)的女性,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有以下六种特殊情况的:

  

1.独生子女家庭其父亡故(依据死亡证明);

  

2.独生子女家庭其父母有三级以上或者轻度以上残疾的(依据残疾证或者区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3.独生子女或其父母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尿毒症透析、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母亲患有癌症者除外)、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依据病历证明);

  

二、保险种类

  

计划生育特殊人员关爱保险方案。主要有3个项目:1.意外身故、残疾给付:意外身故,一次性给付元,意外伤残按等级对应的比例赔付;2.疾病住院护工补贴,每天120元(社区服务中心每次住院最高15天,二级及以上医院每次住院最高10天,全年总给付90天,无等待期,无免陪额);3.骨折津贴,每天30元(累计5400元,最高180天,无免陪额)。每份年保费200元,受保对象为持有《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的人员及户籍在本区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经区级认定的人员。

  

独生子女安康保险。主要有4个项目:1.意外身故、残疾给付:意外身故,一次性给付元,意外伤残按等级对应的比例赔付;2.疾病身故,无免赔额,一次性给付;3.重大疾病,无免赔额,一次性给付;4.意外伤害医疗,赔付2000元(免赔额100元,按80%赔付)。每份年保费30元。

  

女性健康保险。主要有3个项目:1.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症保险金给付元(7种原发性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输卵管癌、外阴/阴道癌和子宫肉瘤);2.住院补贴(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60元,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15天,总给付日数180天)3.意外身故,赔付元;每份年保费45元。

  

三、办理流程

  

1.受保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负责做好材料的初审,填写相关表格,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并在2022年9月15日前报送各街镇计生办审核。

  

2.各街镇计生办在收到上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登记,在2022年9月25日前汇总报送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由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协调中国人保松江支公司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四、资金保障

  

“计划生育特殊人员关爱保险”、“独生子女安康保险”、“女性健康保险”所需资金由区卫生健康委在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保险期限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附:1.个人保险凭证(样张)

  

2.保险理赔流程图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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