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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究生落户政策

栏目:研究生博士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5 来源:网络

上海研究生落户政策

(上海研究生落户政策)

  

  

申报方式:

  

一、临港新片区及南汇新城

  

申报地点: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二楼12号综合窗口(紫杉路158弄A1座)。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

  

咨询电话:-8069,金老师。

  

二、嘉定新城

  

申报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三楼就业人才专区E01窗口。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802,朱老师。

  

三、青浦新城

  

申报地点: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二楼综合窗口1-4号窗口。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16:30;周五:9:00-11:30,13:30-15:30。

  

咨询电话:,左边唐老师右边。

  

四、松江新城

  

申报地点:通过所在街镇园区申报,核实形成确认名单后报区人才服务中心。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30。

  

咨询电话:,华老师;,阮老师。

  

五、奉贤新城

  

申报地点: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B楼二层。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咨询电话:、,褚老师、左边陆老师右边。

  

1.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当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申请条件)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第二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试点工作正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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