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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买房户口迁到外地户口(上海户口在外地购房)

栏目:上海落户资讯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1 来源:网络

上海买房户口迁到外地户口(上海户口在外地购房)

(上海买房户口迁到外地户口(上海户口在外地购房))

  

1、上海外地户口哪一年买房可以迁户口是哪一年取消的

  

2、本地有房产可以将户口迁往外地吗?

  

3、上海户口买房可以迁户口吗

  

上海外地户口2000年买房可以迁户口是2003年取消的。

  

上海入户办理流程: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篷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本地有房产可以将户口迁往外地。

  

只要达到购房地的户口迁移条件,就可以申请迁户口。

  

迁户口需要资料如下:

  

1、身份证(二代证没办理须同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复印件;

  

5、原户口本;

  

户口迁移,是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公民因私事外出、暂住的问题。相关规定,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这个规定,对于广大人民正常的外出、暂住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公民因探亲、访友、治病、旅行等外出、暂住所需要的时间,一般的说三个月是足够的。如果需要延长外出、暂住时间,只要向户口登记机关讲明理由,就可以延长;合乎迁移条件愿意迁移的,也可以办理迁移手续。路途遥远的,旅途中的时间还可以不计算在三个月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不可以。落户上海需要居住证满7年,并符合其他一系列严格的条件,才可以通过你的工作单位向政府申请。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12号):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拓展资料: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户口迁移-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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