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补贴排除“非全”研究生,毕业生状告石家庄市政府获立案_重复
(人才补贴排除“非全”研究生,毕业生状告石家庄市政府获立案_重复)
澎湃新闻记者杨喆
虽然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早在两年多前就已下发相关通知,重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但临近今年毕业季,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就业、落户及申请人才补贴过程中遭遇区别对待的问题仍有发生。
近日,澎湃新闻(获悉,因不认可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政策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的做法,南京理工大学2022届非全日制研究生刘浩哲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5月23日,该案已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网上诉讼平台显示该案已获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访者供图
“非全”研究生回乡工作后无法享受人才补贴
刘浩哲是南京理工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2022届毕业生。他告诉澎湃新闻,今年4月他从学校毕业后回到家乡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作。5月份他听说石家庄市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相关政策。但查阅了相关文件后,刘浩哲发现政策只规定了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硕士生可享受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
石家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于今年4月15日联合印发了《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石人社发(2022)6号),文件明确享受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的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申请人需同时符合2022年2月22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就业且已参加社会保险、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两项条件。补贴标准为,学士学位毕业生一次性补贴1万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次性补贴3万元。
因未在上述文件中找到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分类,刘浩哲认为石家庄市人才补贴政策涉嫌区别对待与全日制研究生文凭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今年5月11日,他通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留言,询问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领取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留言编号:-)。5月13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进行了回复:按文件规定不可以,此政策只针对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石家庄市人社局对刘浩哲留言的回复截图受访者供图
上述回复并没有进一步解释非全日制研究生未被纳入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发放范围的原因。
而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4月28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河北省省长留言称,“石家庄往年的高学历人才补贴政策,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统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当前,全国多地已经将人才补贴的范围由‘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变更为‘统招硕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几字之差意义不同。希望石家庄人才补贴政策能够考虑到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相同法律地位相应应该具有相同的待遇,希望在人才待遇上可以一视同仁。”
对此,石家庄市政府5月16日回复称,“市人社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近年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引进工作,出台了人才绿卡、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家补贴等一系列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您提及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第二条强化就业权益保护中规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因此,该文件是在招录、招聘及落户等方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的保障。”
上述回复称,“人才引进及补贴政策是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及用人单位需求而制定,具有差异化特征,有一定特殊性。因此,目前还未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政策范围,但我市仍在不断探索优化人才政策,例如今年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家补贴就是创新突破的体现。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供今后修订完善人才政策时参考。”
对于石家庄市人社局给自己及后续通过人民网给其他网友的答复,刘浩哲表示无法认可。
“既然是吸引高校毕业生来石家庄就业所发放的补贴,人社局以人才补贴政策具有差异化和特殊性为由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人才之外’,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刘浩哲认为,政府部门是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机关和组织机构,制定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公平性,要平等对待学历和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群体。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状告市政府获立案
为主张自身权益,刘浩哲于5月16日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市政府确认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行政行为违法,主张撤销并责令市人社局重新作出相关行政行为。
5月20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石政行复172号),该文书载明:本机关认为,申请人通过网站留言的形式向被申请人询问“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领取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的问题,属于向行政机关对相关人事政策提出咨询的行为,行政机关对此咨询的答复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拿到这一决定书,刘浩哲依然难以认同。他认为,教育部的相关通知已经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统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既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那也理应享有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回复的行政行为,实质上剥夺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上述权利。”据此,刘浩哲认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人社局对政策的答复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的理由不能成立。
刘浩哲决定对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5月21日,刘浩哲将行政起诉状及其相关材料递交给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浩哲告诉记者,他在起诉状中不仅主张法院撤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石政行复172号)》并判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相关行政行为,还要求法院附带性审查《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石人社发(2022)6号)的合法性。
“唯有修正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才能从根源上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这样也能避免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咨询政策和申领补贴时遭遇和我一样的尴尬境地。”刘浩哲说。
5月23日,刘浩哲收到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立案申请通过短信。
石家庄中院发送的立案短信受访者供图
刘浩哲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接下来他要等待石家庄中院具体的开庭通知。但他也坦言,在决定起诉市政府前,他已通过多方查询和打听,目前国内还尚未有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公平待遇问题的行政诉讼判例。
“我想通过这次诉讼,改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境遇,也希望让相关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更加敬畏法律,并且注重实践中的公平性。”刘浩哲说。
责任编辑:蒋子文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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